血管收縮素轉換酵素抑制劑
Angiotensin-I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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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ptopril
Enalapril Maleate
Lisinopril
Quinapril

   

《血管收縮素轉換酵素抑制劑通論》

【藥理作用】

血管收縮素轉換酵素抑制劑 (ACEIs) 抑制血管收縮素轉換酵素,使 angiotensin I 不能轉換成 angiotension II,後者是很強的血管收縮物質,並且 會刺激腎上腺皮質分泌 aldosterone,引起鈉和水份滯留。此外 ACEIs 還能 降低患者的周邊血管組力、肺部血管阻力與前負荷 (preload),並改善心輸出 量和運動耐受力。ACEIs 可能會抑制 kinins 的破壞,干擾交感神經傳導,且 可能增加前列腺素 (prostaglandins) 的合成。 ACEIs 會明顯降低患者的周邊動脈阻力、血壓、肺部微血管末梢血壓、 肺部血管阻力和心臟體積,心輸出量不變或稍有增加,腎血流量增加但腎絲 球過濾速率不改變。降壓作用是逐漸產生的,可能需要數週才能達到最大治 療效果。ACEIs 和 thiazide 類利尿劑併用有相加的降壓效果。驟然停藥不會 使血壓急速上升。姿勢性低血壓和心搏過速現象並不常見,但較常發生於脫 水或鹽份流失的患者。

藥動學

【適應症】

•高血壓 (captopril, enalapril, lisinopril, quinapril):可單獨使用或與其他降血壓 藥物 (尤其是 thiazide 利尿劑)併用。腎功能不全,尤其有膠原血管病症 (collagen vascular disease) 的病人應避免使用 captopril,除非是無法忍受 其他藥物的副作用或合併多種藥物治療仍無效的情況。 •心衰竭 (captopril, enalapril):與利尿劑和 digitalis 併用可治療對其他療法反應 不佳的充血性心衰竭。

【禁忌】

對此類藥品有過敏反應。

【注意事項】

•慢性咳嗽:Captopril 和 enalapril 可能會引起持續乾咳。 •蛋白尿:使用 captopril 的病人有 0.7% 產生蛋白尿,其中 90% 為原有腎臟疾 病或曾經接受高劑量治療。蛋白尿多發生於治療後 8 個月內,需定期監 測。即使繼續服藥,通常可在 6 個月內恢復正常,但也有某些病例引發 腎絲球病變,尤其是每日劑量 > 150mg 時。另外也發生過可逆性腎衰竭 的報告。糖尿病性腎病使用 captopril 反而會改善腎血流與蛋白尿情況。 •嗜中性白血球過低症/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:服用 captopril 會引起骨髓發育不 全,導致嗜中性白血球過低症 (<1000/mm3),其中約半數的病人有全身 或口腔感染,發生率視臨床狀況而異。Captopril 在腎功能不全或同時伴 隨有膠原血管疾病者造成嗜中性白血球過低症的發生率分別為 0.2% 和 3.7%。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與劑量可能有關,約出現於治療後 3 個月 內。 •血管性水腫:多發生於第 1 次劑量後,發生率為 0.2%(enalapril)、 0.1%(captopril)、0.1%(lisinopril)、0.1%(quinapril)。臉部、四肢、嘴 唇、舌頭、聲門或喉部都可能出現。喉部水腫與休克會導致死亡。如果 可能引起呼吸道阻塞,應停藥並給予適當的治療 (如皮下注射 1:1000 epinephrine 溶液)。 •低血壓:給第 1 個劑量後可能引起血壓劇烈下降 (第一劑量效應)。高血壓病 人很少發生過度的低血壓反應,但嚴重脫水或鹽份流失 (如過度使用利 尿劑或透析)的病人和充血性心衰竭病人則較有可能發生。 •腎功能不全:同時有腎臟病 (尤其是嚴重的腎動脈狹窄)的高血壓患者在血壓 下降後,可能出現 BUN 和肌酸酐 (creatinine) 升高現象。這些病人在治 療開始數週內要監測腎功能,必要時得降低劑量或停用利尿劑。 •高鉀血症:血鉀升高的發生率為 1-4%。腎功能不全、糖尿病及併用治療低鉀 血症藥物的患者較易引起血鉀升高。 •心瓣膜狹窄:主動脈瓣狹窄的患者使用血管擴張劑後,可能使冠狀動脈的血 流量減少。 •懷孕用藥級數:懷孕初期 3 個月為 C 級,之後為 D 級。 •授乳期:Captopril 在乳汁中的濃度約為母體血中濃度 1%。Enalapril、 lisinopril 與 quinapril 是否會分泌於乳汁中尚未確定。使用 ACEIs 時應停 止授乳。 •兒童:安全性與有效性尚未確立。 •老年人:血中濃度與生體可用率約為年輕人的兩倍。

【藥品交互作用】

{副作用持續乾咳  。

【中毒與過量】

治療包括一般的支持性療法。主要在矯正低血壓情況。靜脈注射生理食 鹽水是恢復血壓的最佳方法。Captopril 和 enalaprilat 可用血液透析法去除。

【病患教育資訊】

•飯前 1 小時服用 (captopril, quinapril)。 •無醫師指示不可隨意停藥。 •若有下列情況要告知醫師:嘴痛、喉嚨痛、發燒、手腳腫脹、心跳不規律、 胸痛、血管性水腫症狀 (臉、眼、唇、舌浮腫及呼吸或吞嚥困難)、過度 流汗、脫水、嘔吐和腹瀉。 •可能引起頭昏眼花症狀,尤其是在治療的第 1 天,應避免姿勢突然改變。若 發生昏厥,則停藥等待醫師指示。心衰竭病人應避免運動量急速增加。 •可能出現皮疹或味覺障礙。如果症狀持續則應告知醫師。 •除非有醫師或藥師的指示,否則避免使用含有擬交感神經作用劑的咳嗽、感 冒或抗過敏製劑。 •未經醫師指導不要使用含鉀的代鹽。

Captopril

【用法與劑量】

劑量因人而異。飯前 1 小時服用。宜先停用原來使用的降血壓藥物 1 週 後再開始治療。 •高血壓:初劑量 12.5mg bid-tid。若經 1-2 週後仍無法達到滿意的降壓效果則 可增量至 25mg bid-tid,或併用利尿劑 (如 hydrochlorothiazide 每日 25mg)。利尿劑的劑量可每隔 1-2 週慢慢增至最高劑量。若血壓的降低 仍不理想,則將 captopril 劑量逐漸增至 150mg bid-tid。每日最高劑量為 450mg。 *加速或惡性高血壓:除了利尿劑以外,停用所有的降血壓藥物,立即給 予 captopril 25mg bid-tid。在嚴密的觀察下,每隔 24 小時增加劑量至有 滿意的降壓效果或達最高劑量,此時可改用較強的利尿劑,如 furosemide。 •心衰竭:初劑量 12.5mg bid-tid,可每日逐漸增量至 50mg bid-tid。每日最高 劑量 450mg。 *與利尿劑和 digitalis 併用:在嚴密的觀察下才可開始投予 captopril。參 閱【藥品交互作用】。 •腎功能不全及脫水患者:應降低初劑量並以較小的增量及較長的時間 (間隔 1-2 週)來調整劑量。達治療效果後再減至最低有效劑量。嚴重腎功能不 全的病人若需使用利尿劑,宜選擇 loop 利尿劑,如 furosemide。 •兒童:新生兒初劑量 0.01mg/kg bid-tid,依反應及耐受性調整劑量。兒童初劑 量 0.3mg/kg tid,每 8-24 小時增加 0.3mg/kg 至最低有效劑量。

Enalapril Maleate

【用法與劑量】

•高血壓:初劑量 5mg qd,1-2 週後可再依臨床反應調整劑量。一般劑量為每 日 10-40mg,分 1 或 2 次服用。 *使用利尿劑的患者:給予初劑量後可能出現低血壓症狀,最好先停用利 尿劑 2-3 天後再開始投予 enalapril,參閱【注意事項】。若無法控制血 壓,可再併用利尿劑。若不能先停用利尿劑則將初劑量降為 2.5mg,並 嚴密觀察至血壓穩定後數小時。 *沒有服用利尿劑的患者:初劑量 5mg qd。一般劑量為每日 10-40mg,分 1 或 2 次服用。若無法控制血壓,可再併用利尿劑。 *腎功能不全:慢慢增量至血壓控制或達每日最高劑量 40mg。中度以上 腎功能不全患者 (肌酸酐廓清率 Ccr < 30ml/min,肌酸酐血中濃度 Scr > 3mg/dl)的初劑量為每日 2.5mg。洗腎病人於洗腎日服用 2.5mg,非洗腎 日則依血壓反應調整劑量。 •心衰竭:做為利尿劑與 digitalis 的輔助用藥,初劑量 2.5mg qd-bid, 1-2 週後 可再依臨床反應調整劑量。嚴密觀察至血壓穩定後數小時。降低利尿劑 劑量可減少低血壓發生率。維持劑量為每日 5-20mg,分 1 或 2 次服 用。每日最高劑量為 40mg。 *腎功能不全 (肌酸酐血中濃度 > 1.6mg/dl) 或低血鈉 ( < 130mEq/L):初 劑量 2.5mg qd,以至少 4 天的間隔調整劑量至 2.5-5mg bid。每日最高 劑量為 40mg。 •兒童:初劑量為每日 0.1mg/kg,依反應及耐受性調整劑量至每日最高劑量 0.5mg/kg。

Lisinopril

參閱第 163 頁通論

【用法與劑量】

•高血壓:初劑量 10mg qd,依臨床反應調整劑量。維持劑量為 20-40mg qd, 必要時可再提高。 *使用利尿劑的患者:給予初劑量後可能出現低血壓症狀,最好先停用利 尿劑 2-3 天後再開始投予 lisinopril,參閱【注意事項】。無法控制血壓 時,可再併用利尿劑。若不能先停用利尿劑則將初劑量降為 2.5mg,並 嚴密觀察至血壓穩定後數小時。 *沒有服用利尿劑的患者:若單用 lisinopril 無法控制血壓,可併用低劑量 利尿劑(如 hydrochlorothiazide 12.5mg),此時可減少 lisinopril 的劑量。 •老年人:最高血中濃度與生體可用率可能會加倍,所以劑量的調整要特別小 心。 •腎功能不全:依下表給予初劑量。慢慢增加至血壓被控制或達每日最高劑量 40mg。

•兒童:劑量尚未確立。

Quinapril《選》

參閱第 163 頁通論

【用法與劑量】

•高血壓:初劑量 10mg qd,若與利尿劑併用則減至 5mg,並視臨床反應調整 劑量。維持劑量為每日 20-80mg,分 1 或 2 次服用。給予初劑量後可能 出現低血壓症狀,最好先停用利尿劑 2-3 天後再開始投予 quinapril,參 閱【注意事項】。若無法控制血壓,可再併用利尿劑。若不能先停用利 尿劑則將初劑量降為 2.5mg,並嚴密觀察至血壓穩定後數小時。 •腎功能不全:老年人或肌酸酐廓清率為 30-60ml/min 者,初劑量為 5mg qd, 肌酸酐廓清率為 10-30ml/min 者,初劑量為 2.5mg qd,並視臨床反應調 整劑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