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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本用藥 |
劑型 |
含量 |
原廠商名 |
| Measles, mumps and rubella vaccine |
注射劑 |
0.5ml/vial |
M-M-R II |
| Rubella virus vaccine |
注射劑 |
0.5ml/amp |
Rudivax |
| Tetanus toxoid alum precipitated |
注射劑 |
* |
* |
| Measles and rubella virus vaccine |
注射劑 |
2ml/vial (16.5%) |
Biavax |
《病毒疫苗通論》
M-M-R II《基》
Rudivax《基》
Biavax《基》
【藥理作用】
這三種疫苗都是利用減毒後的病毒經組織培養,做成凍晶活性疫苗,注射後可
以刺激人體產生抗體。
【禁忌】
•懷孕。
•對製劑成份過敏,包括 neomycin 與雞蛋。
•重症。
•未接受治療的開放性結核病、細胞性免疫不全及 g-免疫球蛋白過低或異常。
•惡血質、白血病、各型淋巴肉芽腫瘤或其他影響骨髓或淋巴系統功能的惡性腫瘤。
•接受 ACTH 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。
•已感染或可能感染 AIDS。
•家族性 (遺傳性)免疫不全症。
•因惡性腫瘤而接受放射線及/或化學療法。
•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療者應間隔 3 個月。
【注意事項】
•由於本疫苗有些成份是在雞胚中培養,對主成份或雞蛋過敏者,最好避免使用。注
射時要備妥 epinephrine (1:1000) 溶液以預防出現過敏反應,如口腔腫脹、呼吸
困難、低血壓及休克。
•兒童及青少年感染免疫不全病毒 (HIV),但尚無明顯的臨床症狀者,仍可接種,但要
特別嚴密監測。
•德國麻疹病毒疫苗在注射 7-28 天後,少量可能經鼻子及喉嚨排出,是否有傳染性則
不確知。病毒可藉乳汁傳染給嬰兒。
•注射此三種疫苗可能會暫時抑制 tuberculin 測試,因此應於接種前或同步測試。
•正接受結核病治療的兒童,注射 M-M-R II 並無使病情惡化的報告。
•懷孕用藥級數:C 級。宜避免在注射後 3 個月內懷孕。
•授乳期:減毒德國麻疹病毒會分泌至乳汁中。
【副作用】
•常見:注射部位發生暫時性灼熱及刺痛感。
•偶而發生:發燒,輕微全身性發疹,通常發生於注射後第 5-10 天之間。
•罕見:
*全身性:紅斑、注射部位變硬及觸痛、喉嚨痛與衰弱感。
*消化道:腮腺炎、噁心、嘔吐與腹瀉。
*血液/淋巴系統:局部的淋巴腺病變、血小板過低症與紫斑症。
*肌肉骨骼:短暫的關節痛、關節炎與肌肉痛。
*神經精神方面:發燒性痙攣 (兒童)、無發燒現象的痙攣、頭痛、暈眩、感覺異
常、多發性神經炎、Guillain-Barre 症候群 (與德國麻疹有關)與行動困難。
*皮膚:剝落性紅斑。
*注射麻疹疫苗的兒童可能發生亞急性硬化性腦炎 (subacute sclerosing pan-
encephalitis,簡稱 SSPE),但發生率遠比因未接種而得到麻疹者小。
【用法與劑量】
•皮下注射,不可靜脈注射,最好注射上臂外側,每次 0.5ml。
•稀釋液若有沉澱則不可使用。
•保存:未稀釋的凍晶避光貯存於 2-8℃,稀釋後於 2-8℃ 下保存不得超過 8 小時。
Tetanus Toxoid Alum Precipitated
本製劑係由培養破傷風梭菌 (Clostridium tetani,Harvard strain AT-47) 所得的
破傷風毒素,經甲醛減毒處理及精製後,以磷酸鋁吸附所得的無菌懸浮液。
【適應症】預防破傷風。
【禁忌】
•對本品曾有全身性過敏反應。
•急性呼吸道或其他感染,除非緊急受傷,否則不宜注射本劑。
•發燒、病後衰弱或顯著營養不良。
•心臟血管、肝、腎疾病或其他不適合預防接種的狀況。
•使用類固醇及其他免疫抑制劑。
【注意事項】
•發生破傷風感染時,不應注射本劑,而需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(antitoxin),最好使用人
類破傷風菌免疫球蛋白。
•發生過敏反應時,可用 epinephrine 1:1000 溶液及其他適當藥物治療。
•懷孕用藥級數:無相關資訊,通常不建議使用,特別是懷孕初期 3 個月。
•只能注射於健康人及避免注射於血管中,以免發生危險,同一部位不宜反覆注射。
•對馬血清敏感、氣喘及其他過敏症患者最好持續接受預防注射,以防止注射破傷風
抗體可能產生的危險併發症。本製劑可適用於任何年齡層 (6 個月以上),特別
是軍人、農夫、馬伕、消防人員及所有可能因工作而割傷或擦傷者。
【藥品交互作用】Chloramphenicol 可能干擾本製劑的作用,應避免同時使用。
【副作用】
•25 歲以上成人注射追加劑量時,局部及全身性反應的發生率會增加,但很少發生嚴
重的全身性反應。典型局部反應可能有遲發性紅斑、水腫及注射部位周邊硬
化,並持續數天,有些硬塊可能持續 1-2 個月。可能出現疼痛或觸痛。嚴重的
水腫常伴隨搔癢症狀,也可能發生腋下淋巴腺病變。
•Arthus 類過敏反應:可能在注射後 2-8 小時發生,尤其是已接受多次追加注射者。
•全身性:輕度發燒、寒顫、衰弱、全身酸痛、潮紅、蕁麻疹或搔癢症,心搏過速、
低血壓及神經病變,包括橈神經麻痺、耳蝸受傷、臂神經叢病變、吞嚥困難、
協調性輕癱與 EEG 異常。
•少數人於注射後會發生無菌性膿瘍,可用 Sauer 氏注射法加以避免。
【用法與劑量】
•肌肉注射,較佳的部位為三角肌及中間側面的臀肌,嬰兒則以後者較佳。
•劑量:初免疫:分 2 次,每次 0.5ml 間隔 4-8 週。追加免疫:初次免疫完成後約 1
年,再注射 0.5ml,隨後每 5-10 年注射一次,每次 0.5ml。
•已完成初次免疫注射者:
*小而乾淨的傷口:距上次注射時間少於 10 年者,不需再預防注射,超過 10 年
者則需接受預防注射。
*其他傷口:距上次注射時間少於 5 年者,不需再預防注射,超過 5 年者則需接
受預防注射。
•未完成初次免疫者:不論傷口大小都要注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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