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一、民國87年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增幅近1成,占GDP之5.39% |
![]() |
![]() |
| 民國87年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約4,718億元,較上年增加9.50%,約占當年國內生產毛額的5.39%,平均每位國民醫療保健支出達21,605元。相較於健保實施以前增加6,442元,成長42.48%,較GDP之成長率37.17%為高。 本(87)年國民醫療保健最終支出中,以全民健保醫療保健支出(應付給付數+行政管理費)共2,691億元占57.05%最多;其次為家庭自付醫療保健支出1,478億元或占31.33%;政府部門363億元或占7.69%。其中民間非營利團體醫療最終消費年增率達14.47%,增幅最大,而政府所屬醫療機構之資本支出減少達38.73%,減幅最大,此外民間相關醫療事業資本形成亦有7.95%之成長。 |
| 二、自民國84年起,保險部門支出躍升為首位,且逐年增加 |
![]() |
![]() |
| 自全民健保開辦後,各部門醫療保健最終支出比例產生結構性變化,意即醫療保健支出最終支配權責明顯移轉。民國84年保險部門最終支出結構比由健保實施前之40.53%上升至52.38%,且其年增率高達50.06%,85年及86年增加速度稍緩,至87年其年增率上升至12.69%。且因健保開辦使得84年當年政府部門及民間部門最終支出分別較83年減少4.19%及7.90%。
自85年起政府部門最終支出所占比例已降為一成以下;保險部門最終支出結構比則逐年上升,至87年已增至57.05%;而民間部門最終支出自84年起其所占比例則皆在三成五左右。 |
| 三、民國87年全民健保收支首現赤字 |
![]() |
![]() |
| 民國84年健保開辦,健保醫療給付及行政支出之和皆小於應收保險費,然其差距逐年縮小,至民國87年首現給付及行政支出大於應收保費,兩者差距約41.5億元。
本(87)年全民健保應收保險費收入為2,650億元,較上年增加7.2%,其中以保險對象保險費1,015億元或占38.3%居首;其次為政府各項補助款及保險費897億元或占33.9%;企業投保單位(含公營事業及民營企業)保險費738億元或占27.9%。 平均每人每月應收保險費由84年的1,049元上升至87年的1,064元,增加率為1.43%;平均每人每月健保醫療支出由84年的850元增至87年的1,080元,增加率為27.06%,支出增幅遠大於收入,致產生收支短絀。 |
| 四、本年保險部門支出2,691億元,占國民醫療保健最終支出57.05% |
![]() |
![]() |
| 歷年保險部門(除84年外係指全民健保)醫療保健支出皆以西醫費用為大宗,成長亦最快,除84年外,其占保險部門之支出比例皆在85%左右;其次為牙醫及中醫費用。民國87年健保支出年增率為12.69%,其中門診支出1,805億元,占當年健保支出67.07%,而住院支出831億元,占當年支出30.86%。
如就87年各項健保支出與85年比較,則以牙醫成長32.64%最高,西醫門診增加24.31%次之;其次分別為中醫17.79%;西醫住院15.26%;行政管理費增幅最小僅7.18%。 |
| 五、家庭最終消費醫療保健支出以西醫門診費最多;牙醫費用增幅最大 |
![]() ![]() |
![]() |
| 民國87年家庭醫療保健最終支出達1,478億元,較上年增加7.3%,其中自付醫療照護費用約903億元,占61.1%最多,自付醫療照護費用中以假牙、鑲牙、矯正費增幅最大,檢驗院放射院等費用減幅最多;購買醫藥用品434億元,占29.3%;購置醫療器材設備141億元,占9.6%。其他民間部門185億元,主要多為民間醫療團體之投資,本(87)年為約179億元,年增率為7.95%。 |
| 六、歷年國民醫療保健資金來源約25%來自政府,75%來自民間 |
![]() |
![]() |
| 自民國84年健保開辦以來,約二成五至三成之間之國民醫療保健支出資金來自政府部門,其中健保開辦當年比例達30.85%,其後逐年下降至87年之26.71%左右。民間部門資金約在七成至七成五之間,其中主要來源為家庭,所占比例由84年之49.39%微幅上升至87年的52.84%。 |
| 七、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經費有64.74%分配於公部門,35.26%分配於私部門 |
![]() |
![]() |
| 本(87)年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經費中來自政府部門占27.59%;家庭部門占52.84%;企業部門占15.64%;其中有2,691億元(含行政管理費)或57.04%流向健保局為最多,另有1,663億元或35.3%流向私部門,主要係為家庭自付部份達1,478億元。
流入健保局2,691億元經費中以家庭健保費占37.70%最多;其次為政府部門34.87%,另公民營企業占27.42%。 |
| 八、醫療保健最終支出有9成用於個人醫療 |
![]() |
![]() |
| 國民醫療保健最終支出按用途別分,用於個人醫療者有4,277億元或占90.66%,較上年增加10.86%;用於醫療投資者有220億元(占4.66%),較上年減少3.91%;用於一般行政與公共衛生者221億元(占4.68%),其中用於公共衛生年增率為18.06%,用於一般行政年增率為-9.58%。 醫療財源由公部門支應占64.74%;家庭自付占31.33%。個人醫療中用於醫院者占48.41%;用於診所占33.92%;用於購置醫藥用品及醫療器材者占13.67%。個人醫療用於醫院及診所部分,由公部門支應者占76.69%;由家庭自付者占23.31%。 |
| 九、健保局為醫療保健支出最大籌集管道,九成經費用於個人醫療消費 |
![]() |
| 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經費之來源分為四部門,包括政府部門占27.59%,企業部門占15.64%,家庭部門占52.84%,非營利團體占3.93%。
經費應用階段,則政府占3.62%,公營醫療機構占4.07%,中央健保局占57.05%,家庭占31.33%及非營利團體占3.93%;其中政府及非營利團體之經費主要用於行政及資本形成費用占9.34%,而公營醫療機構、中央健保局及家庭自付經費則用於個人最終醫療消費支出占90.66%。 |
| 十、醫療保健經費統計範圍 |
![]()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