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政處第五科業務簡介

生物製劑的審查工作,原屬於藥政處第三科業務,由於生物製劑的日新月異,及生物製劑產品的安全性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,為因應時代潮流,加強生物製劑的審核管理及安全性的監視工作,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,成立一以生物製劑為任務導向的小組,進行相關工作的推動,並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,成立第五科,掌理生物製劑之審核及管理等業務。

一、例行業務

  1. 生物製劑的查驗登記及轉移變更等審核及發證等工作,包括:血液製劑、疫苗及類毒素製劑、基因工程製劑、過敏原製劑、以藥品列管的體外診斷試劑、放射性藥品。
  2. 生物製劑相關法規的制訂。
  3. 生物製劑專案進口,出口證明。
  4. 生物製劑GMP查廠。
  5. 生物製劑的不良作用情報蒐集及監視,督導回收工作的查核、及確認後續工作的追蹤及監督。
  6. 生物製劑產品缺貨及供應不足時的協調統合工作。

 

二、現行重大計畫

  1. 生物製劑審查基準的建立。
  2. 生物製劑產品檢驗基準的建立及更新。
  3. 罕見疾病藥物法規的建立。
  4. 改善生物製劑的審查效率及速度。

 

三、未來工作推動方向

  1. 生物製劑審查作業的現代化與國際一致化。
  2. 制定明確的法規與審查流程,加速產品審核的效率。
  3. 配合政策,推動國內生物技術產業的建立。
  4. 加強國際合作,推動相互認證,技術交流及科技發展。
  5. 建立查驗登記標準化作業。
  6. 查驗登記審查電子化的可行性研究。

 

四、重要成果

  1. 核准新生物製劑,如:水痘疫苗、流行性感冒疫苗、傷寒熱疫苗、及人類第八凝血因子製劑上巿。
  2. 公告生物製劑的管理法規,如:86.10.29,公告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檢驗試劑需辦理藥品查驗登記;86.11.14公告修正血型分類檢驗試劑列管項目。
  3. 不良生物製劑的回收工作。